爱情,本就是一道永远无解的谜,如何是对,如何是错?再高明伟大的作家,也只能是描述它的样子,却无力道尽个中滋味。
那天,他被派到那栋富商的大院,去送一封电报。人声嘈杂的院子里,他一眼就看到一袭白衣的她,正在窗前安静地教另一个女人读着英文单词。只是不经意间的一个对视,便有不一样的风景涌到他的面前来。金色的阳光,绿得滴翠的叶子,红得让人心跳加速的花。小鸟儿在窗外啼叫,一声声,呢喃的全是一个人的名字。夜色漫上来,拧亮一盏橘色的灯火,纤细的鹅毛笔踮着脚尖在散发着淡香的信笺上跳舞。一行又一行,倾吐着梦呓一般的絮语。不知怎么天就亮了,他的双眸里却无丝毫的困意。他转身,爱比爱情更奢华,心比心情更重要拿起桌上的小提琴,走向窗边,却是曲不成曲,调不成调。
母亲走进来,看他苍白的脸,又急急去摸他的额头。那双深潭一样的眼睛里,燃着两簇小火苗,泄露了他所有的心事。
母亲笑了。她知道,儿子迎来了他生命中最美丽的爱情,迎来了他生命中的春天。 是的, “那偶然的一瞥,引起了一场爱情大灾难,持续了半个世纪尚未结束。” 那个年轻的傻小子,一个贫穷的小电报员,就那样一头扎进了自己的春天里。他扔下手上的扫把,欢快地接过上司递给他的那封电报,喜滋滋地跑向她的家时,并不晓得,那扇大门洞开的瞬间,他的人生也将从此被改变。 他把写了整整一夜的长信,借周末去教堂的机会悄悄塞到了她的手上。此后,是漫长的等待。在等待的那段时间里,他病了。脸色苍白,浑身发抖,还伴随着恶心呕吐,淋漓的汗,打湿了他乌黑浓密的卷发。他躺在母亲的怀里,感觉自己快要死了。母亲却面带微笑,轻声地抚慰他:孩子,尽情地享受这种痛苦吧,要让自己勇敢地尝试人生里的各种滋味,这种绝妙的时刻,过去了,便不再回来。母亲起初以为他得了可怕的流行病,后来明白,那种病的名字不叫霍乱,而是叫相思。 她跟他的症状差不多。坐在修道院的教室里,面前摊开着书本,眼睛却瞟到了书本下面的信上。姑姑充当了他们的秘密信使,那一封封火热又浪漫的信把她年轻的脸映红了。也把老修女的脸气红了,她气势汹汹地去找那位富商告状。 他们的春天,戛然而止。 一心想把女儿嫁给上等人家的富商,气急败坏,想尽一切办法来阻挡那场门不当户不对的爱情。打发走了送信人姑姑,对女儿软硬兼施,去找那个穷小子谈话……无济,只得举家搬迁。他不能解决的问题,距离也许可以。 那位父亲的决定是对的。那场到处流窜的霍乱病毒正好成全了他。她病了,躺在床上,年轻英俊又体面的医生走进来,他为她检查身体,她美丽的胴体第一次赤裸裸袒露在一个年轻的男人面前。她莫名加速的心跳,给了那位医生莫大的勇气。医生频频向她发起爱情攻势,她终于成了医生的妻。而那个她曾经日思夜想的送报员,成了悬在她心上的一个梦……是的,只是一个梦。若不是她细细珍藏起的那些情书,还有情书里夹着的他的一缕细细的头发,她甚至会在后来漫长的岁月里,怀疑自己曾经在年轻的岁月里与那个苍白的少年相恋过。 他却不曾忘,一日也不曾。 她结婚了,穿了洁白的婚服笑靥如花,走在俊逸的新郎旁边。他站在人群里,默默地望,那种熟悉的心绞痛再度袭来,疼得他的额上沁出大颗的汗……她做了母亲,带着年幼的儿女从小街上穿行而过,一脸的幸福与满足。他抬起头,远远地目送她远去。又低下头,把那腔无望的相思写成火热的情书,递到别人的手上。他成了一名专为人代写情书的人,他在别人的信笺上流自己的泪:我戴花冠的仙女,我爱你永生永世。 她成了他的病,一份连岁月与距离都无可奈何的病。爱她是他活着的最大乐趣,也是他最大的苦痛。那一个又一个女人,就爱比爱情更奢华,心比心情更重要那样走近了他,又被他走马灯一样地换掉了。她们是他排解痛苦的出口。 那颗爱情的处子之心,他固执地为她保留。 五十一年九个月零四天。半个多世纪的等待。那天,陪伴她半世纪之久的医生丈夫去世了。那天,已是满头白发的他,匆匆出现在她家的客厅里,他是来向她求婚的……故事的最后,可谓结局圆满,在长达五十四年的等待之后,他和她,终于完成了灵肉合一。尽管,那时他们都已经很老了,她的皮肤松弛,他也雄风不再。到底,还是让那一段爱情善始善终,有一个让人含泪带笑的结局。充满南美风情的热带河流上,高高飘着黄色旗子的“新忠诚号"上,两位白发苍苍的老人如“霍乱”病人一样再次陷入狂热的恋情之中,平静的河面上,那艘爱情航船一直驶向金色的深处,永不靠岸……《霍乱时期的爱情》,这是一部感动过无数人的作品。 电影版中有一个镜头,给我的印象特别深刻,男主人公弗洛伦蒂诺·阿里萨手上拿一朵洁白的小花儿,欲送给他的心上人费尔米纳·达萨,他说,这是一朵情花。那一朵白色的情花,是一朵什么花,影片里没有交代,应该是一朵白色的山茶花。但我宁愿一厢情愿地猜测那该是一朵白色的罂粟花。那样美丽芬芳,又带着一种致命的毒素。长达半世纪的等待,那样的痴情,心肠再硬的人也不免为之落泪。半世纪的等待里,用那样一种畸形极端的方式来排解爱的相思之苦, "用身体的上半部分来进行精神之爱,用身体的下半部分来进行肉体之爱”,那样分裂的爱,又实在太过可怕,非一般俗世男女能够理解接受得了。至少,在我,女性 智 慧 书Ⅱ是无法接受的。弗洛伦蒂诺·阿里萨把费尔米纳·达萨带给他的痛苦,以性或者爱的名义转嫁给另外那些无辜的女子,这又该如何让我们把这种爱情与伟大画等号?马尔克思的这部爱情史诗,到底要告诉我们什么,也许只有他自己最清楚。也许,连他自己也不清楚。尽管在他的这部爱情巨著中,他一直在小心翼翼又充满激情地对“爱”进行着思考,他还是不无遗憾地说: “世界上没有比爱更艰难的事情了。”问世间情为何物,直教人生死相许。爱情,本就是一道永远无解的谜,如何是对,如何是错?再高明伟大的作家,也只能是描述它的样子,却无力道尽个中滋味吧。